广州知名律师-广州著名律师 - 广州有名律师*王谆

王谆

广州知名律师

GUANGZHOU LAWYER
138-2618-5111

律师文集

王谆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王谆
  • 手机:138-2618-5111
  • 邮箱:5966743@qq.com
  • 证号:14401201311017198
  • 律所: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1204室

简述公司章程变更

来源:广州知名律师 网址:http://lawgz.viplaw.cn/ 时间:2014-03-17 22:03:41

  【关键词】公司法,公司章程,变更

推荐阅读:

▶ 公司变更的内容(详解) ☞【 阅读全文】

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知识大全 ☞【 阅读全文】

▶ 公司注册条件(详细) ☞【 阅读全文】

  公司章程的变更是指已经生效的公司章程的修改。原则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,不论是绝对记载事项还是任意记载事项,只要确属必要,均可变更。但公司章程在变更时,应遵循以下原则:其一,不损害股东利益;其二,不损害债权人利益;其三,不妨害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原则,即不得因公司章程的变更,而使一个公司法人转变为另一个公司法人。

  就公司章程变更的程序而言,首先,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;其次,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;再次,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。我国公司法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(公司法第44条第2款);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,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/3以上通过(公司法第104条第2款)。公司章程变更后,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
想了解更多公司章程知识,请点击进入 ☞ 公司章程栏目

在线咨询

在线咨询律师

王谆 王谆